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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令書製作研究(出版書)職場、機智、機甲,無廣告閱讀,最新章節全文免費閱讀

時間:2024-10-12 10:34 /職場小說 / 編輯:阿涼
火爆新書《戰國令書製作研究(出版書)》由王會斌所編寫的近代位面、賺錢、未來類小說,故事中的主角是令書,器銘,秦簡,書中主要講述了:辛酉,自今臺(以)坐(往),興敢不堪 焉中心事其牢,而敢與賊為徒者,丕顯晉公大冢,遆 女, 非是。興適宋。③ 此盟書在時間格資訊上與T1坎13780號石圭...

戰國令書製作研究(出版書)

主角名稱:令書,秦簡,盟書,卷三,器銘

作品篇幅:中長篇

更新時間:2024-10-13T05:44:40

《戰國令書製作研究(出版書)》線上閱讀

《戰國令書製作研究(出版書)》章節

辛酉,自今臺(以)坐(往),興敢不堪 焉中心事其牢,而敢與賊為徒者,丕顯晉公大冢,遆 女, 非是。興適宋。③

此盟書在時間格資訊上與T1坎13780號石圭所載盟書相同,僅保留盟書時辰“辛酉”,而誓詞結尾出現化,在“ 非是”之,加了“興適宋”三字。“興”為盟誓者姓名,“興適宋”,意為興要去宋國或宋地,這三個字表明瞭盟誓的原因。而有的盟書完全省略了時間格資訊,也就是說它沒有“抬頭”,只有盟書正文內容。如《侯馬盟書•宗盟類二》中的盟書,其文曰:

敢不 其心以事其宗而敢不盡從嘉之明定宮、平 之命,而敢 既改助及 不守二宮者,而敢又志復趙尼及其孫 、兟直之孫 、兟直及其孫 、 之孫 、史 及其孫 於晉邦之地者及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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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清)阮元校刻《秋左傳正義》卷十三,上海古藉出版社,1980年影印本,第1800頁。

②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河南溫縣東周盟誓遺址一號坎發掘簡報》,《文物》1983年第3期,第79頁。

③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河南溫縣東周盟誓遺址一號坎發掘簡報》,《文物》1983年第3期,第80頁。

虖明者,虖君其明亟 之, 非是。”

這篇盟書即沒有盟誓製作時間資訊。它在盟誓者的稱呼上用人名“趣”而非第一人稱代詞。結尾也略有化,稱“明亟 之, 非是”而非“遆 女, 非是”。而有的盟書則是將年、月、、時等時間資訊組成的時間格“抬頭”,換成了其他“抬頭”。如溫縣盟書T1坎1 1845號石圭所載盟書,其辭曰

圭命自今以 (往), 敢不 焉中心事其宔,而敢與賊為徒者,丕顯晉公大冢,遆 女, 非是。②

此篇盟書就是以“圭命”二字為“抬頭”。盟誓者用人名“竦”而非人稱代詞,其他部分書寫格式基本與T1坎12182號石圭所載盟書相同。還有的盟書書寫格式更為特殊。如《侯馬盟書•納室類》中的一篇盟書,其文曰

氽自今以往,敢不 從此明質之言,而尚敢或內室者,而或婚宗人兄或內室者,而弗執弗獻丕顯晉公大冢,明亟 女, 非是。

在這篇盟書中,不僅找不到任何有關製作時間的明確資訊,而且連替換的抬頭“圭命”二字也找不到。盟誓者資訊出現在了“自今以往”之,而非“敢不……非是”之。盟書結尾語採用“明亟 之, 非是”或“遆 女, 非是”或其他用語,可能對盟約內容的傳達並無太大影響,但時間格、盟誓者資訊的化,則可能對盟約資訊的傳達產生重大影響。因為時間資訊不明,則無法得知其盟誓的時間,也就無法得知應當履行盟誓的起始時間。在不記載盟誓時間資訊或資訊不全的盟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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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員會編輯《侯馬盟書》,文物出版社,1976,第35頁。按:另可參見第49頁宗盟類二,第50頁宗盟類四,第50~51頁宗盟類五。

②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河南溫縣東周盟誓遺址一號坎發掘簡報》,《文物》1983年第3期,第80頁。

③ 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員會編輯《侯馬盟書》,文物出版社,1976,第40頁。

“自今以往”的表述顯然是模糊的,不知盟誓活時間的人,無法據此瞭解盟約內容生效的惧剔時間。盟誓者資訊的缺失或者模糊如僅稱“餘”則危害更大,它可能使整篇盟書成為空文。所以,從人的認知習慣來講,這些資訊應當是不可缺失的,但為何在這些盟書中是可以省略的呢?有以下兩種可能。第一,這與盟書的敘述角度有關。上文諸篇盟書在盟誓之無論稱名如“ ”“興”“ ”,還是不寫任何詞,其實都是從盟誓者自己的角度而言的。文所提“餘”如果為第一人稱代詞,其敘述角度自然也是如此。如果不是第一人稱代詞,則與諸盟書稱名一樣,也都是盟誓者自稱其名。因為盟書本要經本人自發布才有效文多次提及的《左傳•襄公九年》的晉鄭結盟諸大夫自訴說盟誓內容、崔杼弒君之需要脅迫晏子及士大夫等人自盟誓等,即是盟誓之言必須經由參盟者自己釋出的明證。自稱己名,不加官稱等表明份的詞,或是出於對祖先之神的敬畏及現實禮法的要。《禮記•曲禮》雲“潘牵子名,君臣名”①,此例甚多,如康子饋贈孔子藥時,孔子拜而受之,說“丘未達,不敢嘗”②,“丘”即是孔子自稱其名範痤向信陵君上書時稱“痤,故魏之免相也”③,“痤”即是範痤自稱己名侯生對信陵君說話之時,稱“今嬴之為公子亦足矣”④,“嬴”即是侯生自稱己名等等。祖先之神雖然並非現實之“君”,但其地位仍較自己為高,所以要稱己名以示尊重。而盟書之不寫任何抬頭資訊,直接說盟誓內容,則更是第一人稱視角敘述的典型特徵。比如我想什麼,從我的視角而言,直接訴說想什麼就可以,不必非得在之加上“我”字這一主語。盟誓內容如果為盟誓者直接書寫或透過其頭訴說由祝史記錄,那麼製作時間和參盟者資訊的省略,就要解釋為因他們自參與了這一活,所以必然不會忘記這一盟書內容。又因為他們從盟誓當天就開始履行盟約內容了,所以也不需要了解盟約的這些資訊。第二,存在相關的記錄制度,所以不必在盟書中書寫這些資訊。這與我們分析的向自然之神盟誓的盟書不記載製作時間原因中的第二種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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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清)阮元校刻《禮記正義》卷二,中華書局,1980年影印本,第1241頁。

②(清)阮元校刻《論語註疏》卷十,中華書局,1980年影印本,第2495頁。

③(漢)司馬遷《史記》卷四四,中華書局,1959,第1856頁。

④(漢)司馬遷《史記》卷七七,中華書局,1959,第2378頁。

相似,即存在史官記錄制度和檔案記錄制度來保證這些資訊的完整,可參看。但這些參盟者並非君王,而只是大夫一級,難也有隨時跟隨他們並記錄其言行的史官存在嗎我們知,在秋時期史官制度已經開始擴充套件到諸侯國,不僅諸侯有史,大夫也有史。只是大夫的史可能並非時時跟隨,而是隻參與一些比較重大的事件。而且這些盟誓儀式中都有為宗族領袖的人員主持,如侯馬盟書的主盟人趙鞅①、溫縣盟書的主盟人韓簡子④,應有史官在場行記錄,故盟書中雖然不寫盟誓活的時間,但在史官記錄中可以查證。至於檔案記錄制度也可參看向 自然之神盟誓盟書不記載製作時間資訊的第二種解釋,此處不再贅述。

就這類盟書的整書寫格式而言,其雖然一般包了類似告書的年、月、、時等製作時間資訊,但與告書的“抬頭”中包發令者、受令者資訊不同,其參盟者資訊是與面的盟約內容聯結為一的而且盟誓內容與誓詞也無明顯分割,在盟誓內容之也多沒有盟誓緣由的敘述。此類盟書的書寫格式可以概括為“盟誓時間或‘圭命’(都可省略)+盟誓者(可省略)+盟約內容+誓詞+盟誓緣由(一般省略)”。

從用語上分析,向自然之神盟誓的盟書與向祖先之神盟誓的盟書是不同的。向自然之神盟誓的盟書雖然不像法律類令書或行政命令類令書一樣有嚴格規範的語言,但仍有一些程式化的特徵。如《岣嶁碑》中讚頌君王的用語“揚王”,在很多冊命文書中都可以找到類似的語句,像《南季鼎》(又稱《鼎》、《鼎》或《庚季鼎》)之“對 (揚)王休”③、《五年師 簋丙》之“ (敢)易(揚)王休”④、《呂簋》之“對 (揚)天子休”⑤ 等。再如《秦駰玉牘甲》中的“某(世)萬子孫”,不僅在《詛楚文刻石•巫咸》中再次出現,其他青銅銘文中也有類似用語,像《即簋》之“萬年子子孫孫”⑥、《自鼎》(又稱《自作尊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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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參見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員會編輯《侯馬盟書》,文物出版社,1976,第65~68頁。

② 湯志彪:《溫縣盟書盟主簡論》,《古籍整理研究學刊》2012年第5期,第32~34頁。

③ 吳鎮烽編著《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影像整合》卷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258頁。

④ 吳鎮烽編著《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影像整合》卷十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326頁。

⑤ 吳鎮烽編著《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影像整合》卷十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341頁。

⑥ 吳鎮烽編著《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影像整合》卷十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423頁。

“萬年無彊(疆),子孫”①、《舟鼎》之“萬年子孫”②等。這些盟書有時還會使用一些修飾語言。如《岣嶁碑》中“曲(曲)則(側)丘田,煙帥(草)篡盜”一句,在“丘田”之用“曲(曲)則(側)”,表示彎彎曲曲,在“艸(草)”之用“煙”字表示其多,“鼏密”二字形容其生之茂盛。再如《秦駰玉牘甲》中“吾竆(窮)而無奈之可(何),永(詠)戁(嘆)憂盞(愁)”一句,透過“永(詠)戁(嘆)憂盩(愁)”中的“永”字形容其“嘆氣”之,“憂盩(愁)”二字形容其內心之憂,充分勒出秦小子駰無所適從、憂愁無奈之狀。再如《詛楚文刻石•巫咸》中“今有悉興其眾,張矜意怒,飾甲底兵,奮士師”一句,“悉”不僅顯示楚國興兵之人多,還顯示出楚國那種要侵犯秦國的決心,“張矜意怒”現出了楚王的驕橫霸,“飾”“底”“奮”三個詞,完整地將楚王整治併發軍隊的一連序列為及楚王的果斷與決心勒出來,用詞簡單貼切,句式明

從大的論述結構上看,此類盟書受諸子論理文字影響較大,無論句式上,還是論說層次上都有很大的散文化傾向。《秦駰玉牘甲》是秦小子向神靈請治癒病的禱祝之辭,側重點本該在此,但在這之,他花了大量篇幅論述自己得病之,苦苦尋原因而不得,然說自己對神靈敬畏,祭祀不曾廢棄,任人得當,百姓鹹,來證明其不當受此病的折磨。論說層次分明,結構嚴謹,在語言上也極其嚴整,在散語中也有四字連排,如“周世既叟(沒),典瀍(法)蘚(散)亡,惴惴小子,事天地,四亟(亟、極)三光,山川神示(祗),五祀先祖”,連用七個四字短語,結構整齊,氣宏大。再如,《詛楚文刻石巫咸》中秦王祈大神氒(厥)湫幫助自己打敗楚國,不是透過賄賂的手段,而是透過向大神講理、擺事實,證明楚國有種種劣行,以說大神幫助自己。先說秦楚曾經關係甚好,訂有盟約然說當今楚王無,不僅破歷來的秦楚友好同盟,不顧曾在大神巫咸面立下的誓言,而且對內施行政,刑法殘,倒行逆施,泯滅人,對外則褻瀆上帝大神,不畏其威靈,背叛誓言,率諸侯之兵以犯“我”繼而說楚王這些劣行不僅對秦國有害,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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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吳鎮烽編著《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影像整合》卷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79頁。

② 吳鎮烽編著《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影像整合》卷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120頁。

神、皇天上帝也是不利的最說大神理應站在自己的一邊,與自己結成同盟共同對抗楚國。敘事有先內外之分,層層展開,之以情,曉之以理,令人信

向祖先之神盟誓盟書的語言則已經有程式化、規範化特徵,出現了大量的固定語。如表示自己從此刻開始履行盟約,基本用“自今臺(以) (往)”四字闡述自己不應該做的行為,用“敢用”二字開頭表示自己願意接受祖先之神的監督,如果不履行盟約就願意接受懲罰,要用“遆 𧠟女,𠩵 非是”、“明亟 之, 非是”或其他類似的簡略用語。因此這類盟書篇幅的短,基本只與其包的時間資訊的短、盟替者數量的多少以及盟約包內容等有關,如溫縣盟書T1坎1:3780號石圭所載盟文與T1坎12182號石圭所載盟文,兩者短不同僅是因為一個包了年月資訊,即“十五年十二月乙未朔”①,而另一個卻沒有。這說明這類盟書已經形成了極其程式化的框架結構,類似於現在的“填空式文書”②,即只需要在對應條框內填入相應內容即可。

這種程式化的用語致使這類盟書與向自然之神盟誓的盟書有較大差異,它有類似法律類令書用語的簡潔。這可以從這類盟書的篇幅短看出來。上面所舉的此類盟書最的不過百餘字,而向自然之神盟誓的盟書輒二三百字,甚至四五百字。簡潔的用語使盟書內容之間的銜接顯得更加自然流暢,用意簡單明瞭,於盟誓內容的記錄與傳達。

與法律類令書用語的準確與單一不同,這類盟書的用語義並不統一。其中既有用語義相對模糊、概括的,也有用語義相對準確的。相對模糊的如溫縣盟書T1坎11845號石圭所載盟書稱“敢不 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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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河南溫縣東周盟誓遺址一號坎發掘簡報》,《文物》1983年第3期,第79~80頁。

② 熊先覺先生雲“司法文書從形式上可分為填空式、表格式、擬製式等文書。對於填空式、表格式的司法文書,其語文的表達規定得很,只需要按照瓷兴規定的專案和要,使用恰當的字詞如實填充即可。”另可參見潘慶雲先生言“按照法律文書製作的格式及其所呈現的形分類。按照這種標準,法律文書由簡到繁可以分為填空式文書、表格式文書、筆錄式文書和文字敘述式文書。”趙朝琴先生雲“按製作的繁簡、難易程度分類……分為三類表格類、填空類、敘述類。”參見熊先覺《中國司法文書學》,中國法制出版社,2006,第51頁潘慶雲編著《法律文書》,清華大學出版社,2008,第10-11頁趙朝琴主編《法律文書通論》,鄭州大學出版社,2004,第16~18頁。

事其,而敢與賊為徒者,丕顯晉公大冢,遆 女, 非是”①,意為敢不忠心侍奉其主人,而與盜賊為一,祖先之神就會懲罰他。其中並未指明什麼是忠心,什麼樣的行為才算是忠心事主,而什麼行為算是與盜賊為一。這種用語使盟誓者在履行盟約內容時有了很大的自我量度空間,因為他可以據自己的需要來理解和執行盟約內容。之所以採用如此用語,除了是因為盟約想要追的效果可能包很多而無法一一列舉之外,也與其語言的文化背景有關,即盟誓者不需要說得特別明,盟誓人員也可以明其應當履行的相關承諾。而這類盟書中用語義比較準確的情況,多是針對某些惧剔事務的約定。如《侯馬盟書•納室類》所載盟書“敢或內室者,而或婚宗人兄或內室者,而弗執弗獻丕顯晉公大冢,明亟 之, 非是”②,意義就很明,是說敢有納室、與宗人兄婚姻或與宗人兄納室的行為的,就會受到祖先之神的懲罰。這是對盟誓者特定行為的惧剔,而不是泛泛的約定。

另外,此類盟書中多有詛咒用語。“遆 女, 非是”“明亟 之, 非是”,即是對不遵守盟約人員的詛咒,大意為祖宗神靈為鑑,不遵守盟約就絕子絕孫。③ 這與當時的社會革有關。劉勰說“在昔三王,詛盟不及,時有要誓,結言而退”④,徐師曾說“周衰,人鮮忠信,於是刑牲敵血,要質鬼神,而盟繁興,然俄而渝敗者多矣”⑤。“詛盟”始於三王之的說法,雖不可信,但其確實在秋戰國時期迅速增多,上文所舉諸盟書即是明證。戰國中期之,單純的詛盟也不能使結盟諸方彼此相信,秋時期已經開始出現的質現象在此時得更加普遍,如趙國安君即曾入齊國為人質,秦公子子楚曾入趙國為人質,燕太子丹曾入秦國為人質,等等,甚至還出現了專門供質人居住的質宮及相應的管理制度。⑥ 這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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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河南溫縣東周盟誓遺址一號坎發掘簡報》,《文物》1983年第3期,第80頁。

② 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員會編輯《侯馬盟書》,文物出版社,1976,第4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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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令書製作研究(出版書)

戰國令書製作研究(出版書)

作者:王會斌
型別:職場小說
完結:
時間:2024-10-12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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